内容 |
根据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以下同学作为计划局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拟接收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16年 4月11日至2016年4月 19 日)。
接收岗位 |
姓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发展计划处一般工作人员 |
刘益宏 |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 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不适宜担任拟聘岗位的问题与意见,请于2016年4月19日16:30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反映。 电话:010-62326459 电子邮件:ganbuchu@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人事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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