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地震局批准,现将辽宁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8名,具体岗位详见《辽宁省地震局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2日—4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316房间)。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2、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要求报名表中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持有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4、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四)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员。 四、考试及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是否安排笔试,如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使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580003 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2016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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