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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司法局拟以劳务派遣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下属镇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5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敬岗爱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越城区户籍,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3.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2016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办公室(绍兴市胜利东路328号201室),联系电话:88316932; 3.报名资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报名时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男性、女性笔试成绩分别为前6名、前9名的进入面试),根据笔试、面试总得分高低(总得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笔试主要考实用公文写作,面试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数少于招考人数2倍的,取消或者酌情核减招聘人数。 2、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证书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录用人员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薪约4.5万元人民币(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6年4月12日 附件: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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