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东南州锦屏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招聘道路运政/路政协勤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弥补我县道路运政、路政管理人力不足,改善管理队伍人员结构,充实交通运输和路政管理力量,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锦府常议〔2016〕2号)研究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道路运政、路政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道路运政、路政协勤人员共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锦屏县户籍的应、往届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2、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18周岁(即1998年3月28日及以前出生)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以上,视力好,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离职的人员。 6、现正在从事治安、交通、市政及其他执勤岗位的协勤人员。 三、信息发布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电视台、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及报名费 1、《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道路运政、路政协勤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4、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知识范围:报考道路运政协勤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以及公共知识和写作基本常识;报考路政协勤人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管理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 因报名人数、缺考等原因致使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4月22日到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含可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即:综合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面试测试成绩×70%.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计划数1:1比例从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考生综合成绩中按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构成: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补贴。 2、养老、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和办理。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锦屏县公开招聘道路运政、路政协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5-7226072(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附件:锦屏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公开招聘道路运政、路政协勤人员岗位一览表 锦屏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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