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凉山州西昌市招聘治超协勤执法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川交函【2015】260号《关于印发公路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管理办法》、凉交【2013】224号《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协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西委办发【2012】116号《西昌市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西昌市路政大队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超协勤人员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凉山日报、月城新报、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治超协勤人员,是在西昌市路政大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协勤路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名额 西昌市路政大队本次共招聘协勤人员30名。 三、招聘对象 1. 高中及以上毕业生。 2.部队退役军人、取得汽车驾驶证、法律专业优先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路政执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至45周岁(1998年5月1日及以前出生,197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5.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涉嫌贩毒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路政协勤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 4月12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代理部(3楼)(西昌市胜利东路101号)。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片2张,以及有关的其它证书、手续,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擅自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6年4月19日 领取地点: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二)面试 根据应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单位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将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一并纳入面试。 七、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测评后,根据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面试测评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市路政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市路政大队进行3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参加市路政大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给予取替。 九、福利待遇 目前,经市政府批准市路政大队协勤人员每人每月劳动报酬约为1800元(人员月工资含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同时报销因公出差补助、伙食补贴等,并配发保障工作必须的服装及必要的装备。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体检和考察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咨询电话:0834- 6966012 西昌人力资源市场 2016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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