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成都市郫县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16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部分院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招聘高校网站及郫县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年5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地址:郫县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726,联系电话:028-86559522。 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到报名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489344242@qq.com(邮件“主题”处注明:招聘单位及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自荐书; (4)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同意推荐书原件。 (三)筛选 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10:1,招聘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表填报信息进行筛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生、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等优先。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参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 (五)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加笔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面试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及基本素质等进行集体评议,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参加体检。 (六)体检 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七)考察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使用,表现优秀的,组织部门将重点培养,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得申请调动。 (十)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纪监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28-86559522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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