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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红新社区服务中心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东北村、三星村、盘化居等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 3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成立红新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毛国新 (社区党委副书记、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杨莉红(社区党委副书记) 谢世刚(社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兴秀(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成 员:蒙家亚(社区社会服务部部长) 敖 勇(社区综合办主任) 王 莉(社区监察室工作员) 姚 娟(社区社会服务部工作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级(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 3名三、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红新社区户籍优先),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龄 30周岁至42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4月18日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3份)、一寸免冠照片3张。 六、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七、录用程序 (一)测试(测试时间:2016年4月20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4月22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参加红新社区组织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八、工资待遇 月工资1920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蒙家亚 咨询电话:13595037425 红新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服务部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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