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中山大学选拔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科级管理干部的启事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海洋科学研究中心(下称“中心”)科级管理干部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办公室秘书(副科实职)1名。 岗位职责: (一)负责中心各类申报材料的编写及论证工作; (二)负责中心各类会议纪要、会议材料整理; (三)负责中心工作简报及工作报告的撰写; (四)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廉洁勤政,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较强的材料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撰写能力,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五)任职条件:专职管理人员应现任副科实职,或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或任九级职员满两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 四、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公开选拔科级干部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至中山大学南校园中山楼306室。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六、任职管理 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 七、其他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与选拔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选拔。 联系地址:中山大学南校园中山楼306室 联系人:曾美玉 联系电话:84110918、84110914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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