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充实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参公编制2名(区委组织部机关现空缺正科级岗位2个)。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若报考的优秀人才较多,可增加选调名额。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32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1周岁。 (三)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限内的; 4.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60878286@qq.com。联系人:曹伟,刘臻。联系电话:47521691,47523366。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⒈笔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 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三)体检 根据选调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相关要求组织,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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