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1月26日发布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中《2016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现场初审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设岗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现场初审时间 |
现场初审地点 |
金融系 |
教师 |
金融学 |
1 |
4月27日(周三)9:00——10:00 |
教学楼518室 |
旅游系 |
教师 |
空乘、航空服务专业 |
2 |
4月27日(周三)8:30——12:00 |
教学楼223室 |
旅游管理类、语言类(英语、韩语) |
基础教育学院 |
贯通项目教师 |
语文 |
1 |
4月27日(周三)8:30-9:30 |
教学楼228多媒体教室 |
艺术 |
1 |
4月27日(周三)9:30——10:00 |
体育 |
2 |
4月27日(周三)10:00——10:30 |
数学 |
2 |
4月27日(周三)12:30——13:00 |
化学 |
1 |
4月27日(周三)13:00——13:30 |
物理 |
1 |
4月27日(周三)13:30——14:00 |
英语 |
1 |
4月27日(周三)14:00——16:00 |
高职教师 |
计算机专业 |
1 |
4月27日(周三)10:30——11:00 |
教学管理 |
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相关专业 |
1 |
4月27日(周三)11:00——11:30 | 说明: 一、现场初审地址均为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学院校本部。凡是完全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现场初审,不再另行通知。请于初审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初审须提供的材料: 1、《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正反页打印一式三份,本人手写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 3、大学本科(第一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暂不提供最终学历材料)。 4、本人户口卡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在校生,复印件需学校盖章。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未按照招聘程序报名、未按要求携带初审材料的应聘者,现场初审不予受理。 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