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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教职工招聘2名工作人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公房管理科科长1人,科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公共房屋管理办法; 2.负责公共房屋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 3.负责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的登记工作; 4.负责公共房屋分配方案的编制; 5.负责公共房屋腾退、搬迁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聘条件 1. 校内正式在编人员;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有理工科背景优先; 3. 有良好的管理及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身体健康; 4. 应聘公房管理科科长的人员应符合学校科级聘任条件。 四、工作程序 1. 人事处公布校内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2. 应聘人员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通过办公系统发给国有资产管理处陈文倩老师,同时抄送至人事处彭印老师; 3.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审核、评议,将遴选程序和结果报人事处; 4. 人事处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应聘时间及联系人 1.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 2.联系人:陈文倩 联系方式:68903370 首都师范大学校内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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