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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我区公开选调和招聘通过初审的考生,若有各种原因不能来参加5月7日考试的,不得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将电子版弃考情况说明于4月29日上午12点前发送到我局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指定官方QQ邮箱1275867788@qq.com即可。 二、若初审通过并决定参考的考生,须在4月27日上午9:00——4月29日上午12:00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有效时间段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了准考证的就必须参考,否则将按随意弃考不良诚信行为处理,并纳入考试诚信库记录在案。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6日 附件: 芙蓉区2016年公开选调和招聘弃考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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