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招聘方案 |
内容 |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和省级示范性技工学校,为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主管的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座落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校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20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古堆山巷11号),联系电话:0731-82920900 王老师。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三张两寸免冠照直接到我校组织人事科(综合楼305)现场报名。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0% 、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 应聘实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试讲、技能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技能操作。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动手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以试讲成绩为准,实训教师以技能操作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在聘期内被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0731—82920900 组织人事科 王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185665 纪检监察室 易老师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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