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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实施“5158”产业人才聚集工程助推产业振兴提升的意见》(莱发〔2015〕10号印发)规定:“对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市财政5年内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共计12万元)。” 市人民医院给予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10万元,有科研项目人员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并配备相应实验室。医院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入学、安排配偶工作等。 市中医医院给予招聘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10万元,如个人有意愿,可独立组建科室开展工作。医院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 市妇幼保健院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整;如个人有意愿,可独立组建科室开展工作;医院协助解决配偶、子女户口随迁、子女入学等问题。 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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