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苏州市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5名男性、1名女性。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从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辅助工作,服从分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3.昆山户籍; 4.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7.本人未受过刑事、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未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8.能熟练地操作电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双向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报名者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 5月11日9:00-16:00 3.报名地点:交通大厦5楼运输管理处办公室(地址:虹桥路109号503室) 三、笔试与面试 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政审 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六、纪律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肃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57559804 监督电话:57590751 本简章由昆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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