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2015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1名入围体检对象尚在妊娠期内,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检查,按有关规定暂缓聘用。现其孕期结束,经补检及考核,结论合格,根据公告精神,予以拟聘用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5月3日起至5月11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衢州市衢江区行政大楼5楼0550室,邮编:324022,联系电话:3838728。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附件:2015年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妊娠结束后补检及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录:http://rlj.qjq.gov.cn/news_view.asp?news_id=134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备注 |
1 |
潘璐稀 |
女 |
20159132626 |
区粮油信息交易中心 |
交易信息员 |
补检和考核合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