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平阳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 1 |
安检协警 |
1 |
不限 |
高中 |
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5月1日) |
男 |
|
| 2 |
安检协警 |
1 |
不限 |
高中 |
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5月1日) |
女 |
|
| 3 |
执行局协警 |
1 |
不限 |
专科 |
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5月1日) |
男 |
|
| 4 |
执行局文员 |
2 |
不限 |
专科 |
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5月1日) |
女 |
|
| 5 |
财务人员 |
1 |
不限 |
专科 |
35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5月1日) |
不限 |
具有会计资格证或有相关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平阳县户籍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和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9日(周一)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请填写《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247330011@qq.com。上述表格可登陆平阳法院网站http://pingyang.zjcourt.cn:88/下载。 (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其他相关证件(会计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进行审查并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排名靠前的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考试时间:2016年5月10日(周二)上午9点30分。 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11楼会议室。 (三)面试、体能测试、政审 按法律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分数比例为1:1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靠前的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政审考核。其中“安检协警”、“执行局协警”岗位的政审考核人选须通过我院组织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1日(周三)下午15点00分。 面试地点:平阳县人民法院(昆阳镇兴良路),具体会议室另定。 (四)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后与平阳县人才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平阳县人民法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不予退还。咨询电话:63889813。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平阳县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4日 附件1:平阳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表(待更新) 附件2:平阳县人民法院编外辅助工作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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