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
内容 | 经兰州市城关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拟为城关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公安文职人员150名,其中男性120名,女3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 (二)兰州市城关区户口(学生集体户和人才市场集体户不视为常住户口),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公安、政法院校的毕业生、退伍和复转军人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四)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4、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5月18日 2、报名地点:城关区委党校(城关区第一新村81号) 3、资格审查: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部队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印制考卷、阅卷评分,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体能测试参照公务员《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规则》标准,共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空余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由城关公安分局对招聘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经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城关公安分局签订《派遣协议》并安排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文职岗位工作。招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一)文职人员按不同级别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现定文职人员基础工资每月为2000元。 (二)文职人员岗位等级工资最低档按基础工资的25%计算;岗位等级工资同级档差按3%逐年递增;岗位等级工资级差按下一级岗位工资最高档的10%递增。 (三)新聘用的文职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础工资。 (四)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研究生定为七级三档,大学本科定为七级二档,大学专科定为七级一档。 (五)年度奖金发放: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一次性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奖励1000元,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奖励500元。 (六)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年工资总额缴纳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391-8475104(人社局)0931-5166071(公安局)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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