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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2016年4月5日发布的《苏仙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精神,截止2016年4月20日,我单位所收到的报名资料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1:3,鉴于此情况,我单位研究决定对本次招聘的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作出如下调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心健康,形象端庄;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要求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4名。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功底好,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中文、法律、新闻专业优先。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2日(注:第一次公告发布以来所收到的报名资料仍然有效。) 苏仙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201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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