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遵义市新蒲新区2016年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区外择优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新蒲新区党工委领导下,由新区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现将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财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6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具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公务员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到事业单位的也可报考; 5.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和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⑴曾受过党纪或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⑶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干部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6年5月16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遵义市第十五中学往遵义方向沿326国道500米)。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网上下载并认真规范填写《遵义市新蒲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后用A4纸打印。 联系人:唐琳苟文朋联系电话:0851-28655831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 (六)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确保电话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2.在选调工作中,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1-28655831(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 监督电话:0851-28655667(新蒲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五、以上未尽事宜,由新区选调、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遵义市新蒲新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蒲新区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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