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海珠区视频监控中心、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受海珠区公安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20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等工作。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120名。工作岗位和人数是:社区辅警81人、视频监看员6人、特勤队员25人、编制外文员8人。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30日以前出生的),且男性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无色盲。 (四)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编制外文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六)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警察、司法学校和体院(校)毕业人员以及具有社区与治安工作经验或视频监控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岗位要求。
三、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市红十字医院对面)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海珠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在海珠区人才网上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非广州市户籍)、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报名时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体能或技能测试、三个环节组成。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社区辅警和特勤队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视频监看员和编制外文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及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技能测试及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进入技能测试以及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网上(http://www.hzrcw.com.cn)公布。 2.技能测试 视频监看员和编制外文员岗位必须参加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其计算机操作能力,技能测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技能测试及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 社区辅警和特勤队员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社区辅警和特勤队员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其内容为跑步5分钟(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鞋帽);体能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 视频监看员和编制外文员岗位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2:2: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阶段。 (三)体检 按招考拟聘用人数和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内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缺额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分局通知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对没有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六个月内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录用和待遇 (一)考核合格并经岗前培训合格的,编制外文员和社区辅警岗位由海珠区公安分局综合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视频监看员岗位由海珠区视频监控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特勤队员岗位由海珠区保安服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工经费标准按照海珠区政府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岗位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月薪3200元左右(已扣除“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这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冯警官、吴警官(020-84061179)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6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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