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开招聘公告 |
内容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由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 三、用工方式、合同期限 用工方式: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协管员不纳入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编制,采用与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定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二年,实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麻栗坡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身高:男165厘米以上;女155厘米以上。 (二)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20日下午17:30前(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大队办公室(军警路26号)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人员报名时填写《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交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复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5、相关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将情况汇总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和核准。 七、面试 城市管理协管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城市管理相关知识、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对工作的态度、思想道德素质。 (一)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00-下午17:30,应聘人员在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办公室(军警路26号)领取面试通知和学习资料。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地点在县住建局会议室(政务楼六楼)。 八、体检 城市管理协管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经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所涉及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期满无异议,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工资1200元/月。聘用期内每月工资1200元+绩效奖励500元,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报名、公开面试程序、公开面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876-3016673(执法大队) 监督电话:0876-6629386(县住建局) 0876-6622800(县纪委监察局) 麻栗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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