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分值 |
要求 |
评分标准 |
得分 |
(电)钢琴弹奏 (6分) |
自选一首钢琴曲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
1、弹奏手型好,乐曲感情掌控好,有扎实的钢琴演奏基础,能流畅完整的表现乐曲的意境。(3—6)2、能基本流畅的弹奏乐曲。(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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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6分) |
自选一首歌曲独唱,时间不超过4分钟。(提供电钢琴伴奏或考生自带MP3伴奏) |
1、气息控制强,声音自然甜美,音高节奏准确,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3—6)2、节奏音高基本准确,能较完整演唱歌曲。(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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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钢 琴弹唱 (10分) |
自弹自唱歌曲(歌曲自选,内容为中小学音乐教材必唱歌曲曲目。)弹唱,准备时间3分钟。 |
1、弹唱流畅,音高节奏调式准确,符合儿童情绪,自弹自唱配合较好。(7—10)2、节奏调式较为准确,弹唱较为流畅。(4—6)3、节奏不够准确,弹唱不能很好配合,不流畅。(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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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展示 (8分) |
舞蹈或器乐(钢琴除外),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和器乐自选一项展示。舞蹈道具、音乐光盘以及乐器自备。) |
1、舞蹈:对舞蹈音乐形象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动作流畅协调,表演过程流露良好的艺术气质。(5—8)2、器乐:技术娴熟,演奏连贯流畅,乐曲风格及节奏把握准确,音乐表现形象生动,所要求的手型正确。(5—8)1、舞蹈:舞蹈动作基本协调,动作较为生硬。(1—4)2、器乐:能基本完整的演奏歌曲,演奏手型基本正确。(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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