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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报道事项及上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学费:请各位在职艺术硕士于5月1日前将学费(16000/人)汇入我校账户 银行账号详情请参考:http://yjsb.hifa.edu.cn/xwkx/36020.htm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2015艺术硕士学费”和学生姓名(注意是学生姓名,不是汇款人姓名),汇款后保留汇款凭证,到我校财务处领取学费收据。 二、教学安排: 1、教学时间为5月11日—6月10日。 2、具体课程安排。(附件一“2015级艺术硕士教学安排表”) 3、艺术考察时间为6月11日—6月19日,请做好相关准备。 三、请提前做好个人工作等相关安排,以保证教学顺利进行,艺术考察期间和授课期间不得随意请假。 联系电话:027—81317300 027—81317219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4月27日 附件:在职艺术硕士教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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