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发〔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确定的急需短缺专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川教〔2010〕217号、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四川省属高等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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