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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晴隆县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 按照招聘方案的规定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 按照招聘方案的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6年5月30日; 体检地点:体检当天临时通知; 不参加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费用 按照招聘方案的规定:体检(复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8:30分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集中。参加体检的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参加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另行安排;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负担。 4、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前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特此通知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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