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和《2015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岗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用吴秋媚、何夏玲等2名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6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人事教育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5月30日-6月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7号 邮政编码:530007 监督电话:0771-5680509、0771-5505391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2016年5月30日 附件: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第二批)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68b3a8d9-2199-4963-94d0-a6160126a581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单位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要求(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学位、职称、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50%+面试成绩。) |
1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30002011 |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
心理学教师二 |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1、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2、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
何夏玲 |
女 |
汉族 |
15101090402 |
百色职业学院 |
133.9 |
71.1 |
0 |
138.05 |
2 |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30002033 |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
语文教师一 |
汉语言文学或中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具有2年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工作经历。 |
吴秋媚 |
女 |
壮族 |
15101192211 |
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 |
129.6 |
80 |
3 |
14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