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申请条件 1、于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之间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或科研机构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4、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5、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研究方向:法学各专业方向 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签名)及详细简历 2、个人已发表学术成果清单 3、博士论文 4、代表性学术成果(中文或英文,3份以内) 5、两封推荐信(含博士导师一份) 6、进站后的初步研究计划 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在读证明 有意申请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前先递交中英文应聘材料电子文本及书面材料,待初审通过后决定面试人员名单。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11人事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1 电子资料请发至:lawbjdx@163.com(请注明应聘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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