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巴中市2016年引进专业人才首批体检人选及体检事宜公告 |
内容 | 依据《巴中市2016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公告》,经资格复审、考试考核,现将首批体检人选及体检事宜公告于后。 一、首批体检人选 首批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合格且参加面试,但未进入首批体检人选名单的,均因为考生总成绩在报考岗位排名位于开考名额之后,或因报考岗位未形成竞争态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组最低合格分数线(同一面试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位于后5位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未能进入首批体检人选名单的考生总成绩,可依据《巴中市2016年公开引进专业人才公告》,按以下方式自行计算,不再另行公告。 考生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其中: 1.不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2.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70%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30%。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请首批体检人选于2016年6月7日上午7:30前,到市人社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中段87号)三楼会议室签到。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市委人才办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1日内向市委人才办提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晚上注意休息和饮食。 3.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承担。体检人选签到时须自行缴纳检查费(每人准备检查费500元,由体检医院按体检项目确定)。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中共巴中市委人才办 2016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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