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东南州岑巩县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补充公告 |
内容 | 各位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 为了更加顺利完成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经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就本次招聘资格复审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未打印《报名表》或《报名表》丢失的入围资格复审考生,请在我县资格复审期间到岑巩县人社局办公室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根据《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黔东南州各县(市)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入围资格复审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所持《毕业证书》的学历认证查询结果(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查询方法见附件1;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6年5月4日前服务期满一届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教育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有户籍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在地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所任村(农村社区)及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截止2016年5月4日及以前任职满一届及以上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如选举证、文件等)、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0.《黔东南州各县(市)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黔东南州各县(市)2016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11.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州属单位及以上的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证明原件(应在报名前取得);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从业资格证等)。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将会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附件1:学信网查询学历验证步骤指引(参考) 岑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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