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剑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和协勤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考生总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 6 月8日至2016 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 0855-5369383 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0855-5221201 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剑河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8日 附件:《剑河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检察辅助、协勤工作人员总成绩册》详情请参考:http://www.jhx.gov.cn/zwgk/xxgk/tzgg/jyzp/209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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