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恩施州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招聘驾驶员公告 |
内容 | 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公告 为适应宣恩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和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岗位的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驾驶员 20名 二、待遇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我县社平工资标准综合确定。 三、岗位说明 本次聘用的20名司勤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与宣恩县鸿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至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工作,试用期2个月。宣恩县鸿华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为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必须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 四、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取得C1及以上驾照(五年以上驾龄即2011年7月1日前取得驾驶证); 2、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有较强的安全、服务、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汽修常识及相关技能; 3、40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县直涉改单位司勤人员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学历(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5、退伍军人优先(凭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退伍等证明在理论测试成绩中一次性加3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有违法犯罪及属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责任方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身体残疾的; 7、面部、颈部、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有明显文身瘢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驾驶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12:00 地点: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新法院旁老特校院内) 联系人:钟华 万峰 联系电话:0718-5840655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3、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携带由军队或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退伍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县直涉改单位司勤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盖章认可的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 5、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 7、由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经乡(镇)计生办及县(市)卫计局审核盖章; 8、三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登记照。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领取理论测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予以通报。 六、考试 招聘采取理论测试、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理论测试:主要测试与驾驶岗位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驾驶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场地、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根据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驾驶技能测试考生名单。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理论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驾驶技能测试考试人选。参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相关政策集体研究确定驾驶技能测试考试考生名单。 驾驶技能测试合格(8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最后按理论测试成绩3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足计划聘用人数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末位出现2人以上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采取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或社区、工作单位、当地派出所及交警大队座谈了解、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试用、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如不按期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与原工作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由宣恩县鸿华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由宣恩县县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与其签订岗位职责承诺书,进行岗前培训后试用上岗。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宣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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