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邢台市桥西区劳务派遣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2名、网管员2名,财务会计1名,输送至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工作。招聘条件详见《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条件表》。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符合《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岗位条件表》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前科,无纹身,无劣迹,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志愿从事书记员等工作; 3、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9时——24日17时。 2、报名地点:桥西区创业服务中心(泉北西大街1001号)东辅楼6号窗口,联系方式:桥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160824。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在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缴费。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考务费,采取现金缴纳方式,每人100元。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与邢台市桥西区劳务派遣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三年期满视考核情况可续签。聘用人员一般三年内不得解除合同,不得离职、离岗。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原则上不低于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40%(2016年为每人每月1988元),今后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享受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 附件:1、2016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条件表 2、书记员报名表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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