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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海珠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农普办)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心公益,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三)具有经济类、文秘或计算机专业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统计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6月12-17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分,下午2时至5时止。 2、报名地点: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海珠区泰沙路555号806)。 3、联系人:梁小姐,电话:34382496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学习)简历、学历(位)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海珠区农业普查办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由本单位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考评。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区发改局八楼会议室。 (五)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 三、合同期和待遇 聘用人员将签定劳动合同,以完成海珠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任务为标志确定合同期限。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薪酬待遇税前为2800元。 海珠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附件:海珠区农业普查办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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