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汉体育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原则及实施方案,受理与处理有关争议。 二、招生办法 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为公开招考,由我校组织命题和招生工作,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录取标准和要求由我校自行确定。 三、招生计划、专业与方向 2016年招生计划为12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体育人文社会学:(1) 媒体体育研究 (2) 体育产业 2、运动人体科学:(1) 运动适应与机能提高的机制研究 (2) 中医药在运动医学领域的应用 3、运动康复:运动损伤康复 4、运动心理学:体育运动心理学理论与方法 5、体育教育训练学 :(1) 体操类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2) 田径教学训练理论与方法 (3) 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 6、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养生与健康促进 7、体育工程学:体育工程研究与应用 四、复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复试控制线:英语成绩46分;英语+业务课1(专业综合)两科总分在各导师方向排名靠前者;业务课2(研究方向专题)成绩60分及以上;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达到我校确定的复试控制线人数超过2名时,英语+业务课1两科总分前2名进入复试;总分相同时,以业务课2、外语、业务课1的优先排名顺序,确定进入复试前2名的名单; 3、体育教育训练学各导师方向招生计划的分配:各导师方向至少有1名招生计划,增量计划原则上按该专业的英语+业务课1两科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确定。 4、复试名单见 附件。 (二)复试时间:2016年4月28—5月9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三)复试小组 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原则上按专业方向组织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及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的人员5人组成,并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名单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1、英语听力与口语(占复试成绩20%); 2、综合专业素质与科研业绩(占复试成绩50%); 3、未来研究设想,需提交书面材料(占复试成绩30%); 4、复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初试成绩(三科平均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录取 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教育部当年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各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签订相关协议书,并按要求缴纳学费。 六、其它 (一)对在招生考试各环节中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录取后发现存在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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