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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宫院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天宫院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兴区户籍; 3、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学历: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社会保障、财务、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6、性别:男女不限。 此招聘岗位需长期在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不适宜短期内离岗人员。 三、聘用和工作待遇 1、被录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实发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及月考核奖)。试用期合格转正后应发工资为3900元。扣除个人部分的保险、住房公积金实发工资每月约为3000元。(不含年终考核及大厅月考核奖) 2、被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3、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入驻大厅各项业务的政策咨询解答、业务受理、办理等。工作人员服从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的领导,遵守办事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22日(不含周六日) 报名地点:天宫院街道综合行政服务大厅5、6号窗口(大兴区庆祥南路29号i立方小区3号楼) 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持毕业学校证明)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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