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2016年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申请在厦门市就学须知
内容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母)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母)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母)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市入学,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父(母)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父(母)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作为过渡(2016年-2017年),2016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应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具体年限不做要求;2017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应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满1年。
    二、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母)在厦生活而要求在我市就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学校就读;也可由其父母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三、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市就学的,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学校就读;也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事先与学校联系,获准后办理就读手续。
    四、办理时间:每年七月;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地址:思明区同安路五号304室; 联系电话:2135551。
    五、港、澳、台、侨和外籍学生办理入学须提供的材料。
    (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母)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其中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母)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劳动合同(劳动协议)、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
    (二)台胞适龄儿童少年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附表2)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办公地址: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五楼503室,联系电话:2388079,传真:2388061;
    2.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1.填写《华侨和外籍学生就读申请表》(附表3)一式两份;
    2.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市外侨办开具的介绍信及复印件,办公地址: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二楼侨政处,联系电话:2381915、2381936;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香港澳门华侨外籍和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5 9: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