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2016年乐山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便审查。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区新闻中心、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资格初审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报考卫计系统和教育系统资格初审分别由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初审。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复审确认。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将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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