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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4日(8:30-16:0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花溪大学城)人事处(行政楼307室)。 3、资格复审应提供资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招考职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4)报考辅导员职位的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5)报考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a、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单位证明。 b、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和企业人员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同期社保缴费清单原件。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7)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三、其他事宜 1、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因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请其他参加笔试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导致未能递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16年6月17日 附件: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gz.hrss.gov.cn/art/2016/6/17/art_75_25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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