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商调机关工勤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为多渠道多层次吸纳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和优化检察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工作需要,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广西全区范围内商调机关工勤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和名额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工勤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勤(事业)编制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品德端正,勤奋敬业,公道正派,热爱工作,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会计、审计、财政等财会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7月20日。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填写《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商调机关工勤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至邮箱(jzjczgk2008@163.com),我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查情况。通过资格审查者收到通知后于5日内将相关报名材料邮寄或送达至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邮编:532200。联系电话:0771-7832871、0771-7832851(传真)。 3.面试。根据商调岗位的职责情况,由商调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及岗位所需匹配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根据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个人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商调资格。 5.体检和确定选调人员。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商调人员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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