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四周逗留、讨论。 三、只准带墨水笔(圆珠笔)、橡皮入座。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按规定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应切断电源。 四、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或水性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待考试开始方可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六、应考人员一律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水性笔在试卷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平放于桌面上,待监考人员上前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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