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达州市达川区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按照《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排名的公示》,现将2016年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2016年达川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7月9日——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达川区行政中心11楼)。其中:报考区卫计系统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在一会议室(1101室),报考区教科系统职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在二会议室(1123室)。 四、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网络打印的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装入牛皮纸档案袋(自备,填好封面)。 2. 2016年普通中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考生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也不予聘用。其中,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公招。 4. 报名涉及年龄放宽、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等条件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折后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2016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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