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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成都市蒲江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内容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和《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试行办法》规定,以及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素质人才17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蒲江县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详见《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投递简历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投递到电子邮箱(44694263@qq.com)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5年7月4日—7月16日
    2、方式:网上审查。资格初审情况在应聘人员报名后一个工作日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方式通知到本人。
    (三)资格复审
    1.时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蒲江县大北街45号县委组织部人才办(中共蒲江县委综合楼四楼)。
    3.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②《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③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或港澳台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④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⑤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考核通知书》。资格复审情况,于2016年7月22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招聘方式
    主要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一个工作日内通过蒲江公众信息网组织部子网站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1324)。
    (五)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且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如成绩相同,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以面试考官给出的最高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须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县招聘主考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
    2.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3.体检合格的,由县招聘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组织部子网站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index.php?cid=1324)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及报到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符合《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相关激励政策条件的,享受相应待遇。
    4、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应在蒲江县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四、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蒲江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28)885301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蒲江县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524685。
    

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1、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
    2、2016年蒲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表
    3、蒲江县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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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3: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