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生自觉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抽签、候考、应考,考生在面试当天按规定时间凭身份证、学生证(或退伍证)进入候考室,逾期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自觉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违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三、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将手机等通讯联络工具关闭装入信封并写上姓名,与携带的其他资料一并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离开候考室。违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和手机等通讯工具。面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试题、草稿纸等。违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经工作人员传号后,考生跟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考场。 六、考生面试结束凭身份证到候考室外向工作人员领取委托保管的物品,物品领取后立即离场,不得在候考室、考场四周逗留、讨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应试者泄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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