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子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路面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者涉密事项工作。 二、招聘计划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女性,具有本市户籍,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无色盲、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身高4125px以上; 5、退伍军人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8:30—11:00, 14: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911房间(海州区郁州南路90号)。咨询电话:85296611。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同时携带2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和待遇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