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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笔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刘琼为省检察院检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7月6日至12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廉洁自律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政治部干部处反映。 电话:0851—86697740、86697732 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 邮编:550083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便我们调查核实情况。对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保密。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 2016年7月5日 详情请参考:http://gz.hrss.gov.cn/art/2016/7/5/art_75_30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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