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1号)、黔南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6〕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的对象为县内外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计划安排。瓮安县2016年见习计划为50人。 二、保障政策 见习期时间原则上确定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费1600元。见习期间,由县级引导办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10日(工作时间),报名地点设在瓮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854-2763701。 四、报名所须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瓮安县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