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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外来人才落户乐清、服务乐清,现将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服务于我市的引进人才子女,且符合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按居住地就近入学。 二、申请人员 申请人员为引进到我市的专业技术类人才、企业经营管理类人才和高技能类人才。三类人才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审核流程和学校范围分别对应附件1、2、3、4。 三、其他 该文件印发后,《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乐教〔2009〕33号)和《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乐组通〔2016〕31号)停止执行。 (备注:2016年申请时间截止到7月18日)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0日 下载附件: 高技能类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 经营管理类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 引进人才子女义教阶段有关学校 专业技术类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 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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