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请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名单附后)务必于2016年7月6日前到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领取政审函并提交下列材料。 1、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 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政审函到派出所办理);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0516-89215107 2016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 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5日 附: 2016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政审人员名单 http://www.fxrbj.gov.cn/article.asp?articleid=4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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