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西南州兴仁县2016年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人员名单及考察相关事宜的通知 |
内容 | 根据《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就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及复检结果已公示,现将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一: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人员名单),请考生自行下载查看。 二、考察政审时间 7月11日——7月31日。 三、考察政审事项 (一)请进入考察的考生在7月31日前务必将个人档案上交审查(非教育类的交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教育类的交到县教育局政工股)。若需要出具调档函的,须在7月20日前到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报考非教育类的到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报考教育类的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出具); (二)入围考生请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或准备如下材料交考察组审查(在考察组考察时提交): 1. 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毕业后至今的个人小结,并有考生本人签名); 3.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 4.应届毕业生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chsi.com.cn)上打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在线认证备案表(往届生不再提供); 5. 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不提供); 6.为便于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原有工作单位的(包括退役军人)需提供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材料,材料包括:1.与原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文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原所在单位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两者缺一不可。2.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吸收(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不贴照片)。 (三)若在本考察政审阶段有自愿放弃的考生,请务必于2016年7月25日前与各单位考察组联系,并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需按手印)交考察组。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县人才交流中心) (0859)6212375(兴仁县教育局政工股)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县监察局)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县招聘办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1.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zxr.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15&id=30860 2. 兴仁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考察政审表 3.吸收(聘用)审批表 兴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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